天天小说网 > 科幻小说 > 我有个外星女友 > 正文 101:变幻
    “逸阳,我明天再来上班,”说着小七转身跑了。
    “曦阳!”逸阳喊她,可是人已经跑远了。
    逸晨蹙眉,但也没过多表情,转身朝公司里走去。
    方沥与逸阳莫名觉得哪里怪怪的。
    “二少爷,你们岛上,林总与叶小姐,是不是发生很不愉快的事情?”
    逸阳这下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了,哥是在生他亲曦阳的气。
    不行,他得去解释一下。
    小七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中,一阵西北风吹来,她哆嗦了一下,竟感觉寒恻入骨。
    好冷!现在也才十月份,怎么感觉这么冷?!
    小七抱着自己光裸的手臂发抖。
    先回去吧!公司明天再来。
    好在现在在逸阳的部门。
    要不然多尴尬呀!
    林逸晨,你拿我当路人我也不能走呀,我的信号器还在你那里呢!
    拿到了信号器,我就立马离开。
    哎!人家林逸晨也算是蛮好的,就视我若路人,也没骂我一句。
    我这样骗人家,人家一句也没有骂我,心里好过意不去。
    要不明天上班的时候,主动给他送外卖。
    不过他现在知道我不是叶曦阳,那我就接近不了他了。
    那我的信号器该怎么拿回来呢?
    哎
    逸晨车开上来,看到一抹纤细清灵的女子直立在大厦门口,她微微仰起头朝这边看来。
    长长的睫毛眨了眨,那双灵动的眼眸看向他,凝视他几秒,眼眸里不经意闪过一丝促狭的笑意。
    逸晨望着她那双明亮的大眼睛以及她那纤细的身形,只觉得身边的场景都给衬托得好似一幅无可挑剔的光影照片。
    小七走过去,敲了敲车窗。
    车窗落下,小七生平第一次袅袅的说“林总,可否搭我一程?”
    逸晨虽然不认识她,但莫名有些熟悉感。
    而方沥也说了她与自己的事情。
    所以……
    小七在路上想了许多,觉得要快马加鞭的把信号器拿回来。
    于是又折回来了。
    刚想上去,没想到这么碰巧的看到他的车从车库开上来了。
    正好,省的她进去。
    小七一上车,就把外套给脱了,娇声娇气的说“哎呀,好热呀,林总,你热不热呀?要不我给你把外套脱了吧!”
    说着手直接抚上他的心口,可好似一点也感觉不到信号器。
    想到上次。
    只有两种可能她才有可能感觉到信号器。
    一他心跳加速
    二台风。
    所以小七一上车就用美人计。
    所谓。
    男人就会血液加速的流动,而心脏也就自然加快的跳动。
    可是……
    逸晨一把推开她,俊脸非常不悦,“你干什么?”
    小七自然不会轻易被打败,又伸出爪子解他西服扣子,还不放嫣然一笑,“我是怕林总热嘛!快了,把衣服脱了就不热了。”
    “下车。”
    这下人家林总直接赶人了。
    小七可是个坚强的孩纸,直接扑上去,脑袋靠在他胸口上。
    逸晨眉头冷皱,强硬的拉开她,“下车。”
    这次的两个字,在车内久久都未散去。
    小七感觉自己的耳膜都震了震。
    不管,既然来了,那就绝对不能铩羽而归。
    小七再次扑上去,然而这次男人彻底怒了,一把甩开她,下车,走到副驾驶打开车门,一把把她给拽了下来。
    小七被拽的趔趄,差点摔倒,抬头,只见车子已经疾驶离开。
    丫的,就算我不是叶曦阳,也不至于这样子对我吧?
    还真是……对她,一点情分也没有。
    小七咬咬唇瓣,心脏那一块闷闷的涩涩的,这种感觉她立即驱赶。
    为了我的信号器,我小七觉不会就此落败。
    逸晨刚刚发动引擎的时候,眼睛一直望着反光镜。
    那女孩好似很气愤,好似很难过,好似很……
    呲,车子在马路边停了下来,他缓缓点起一根烟。
    那个女孩子的一切神态,他好像都很在意。
    而且看到她难过的神情,他好像心口那处还发疼。
    是呀,方沥都说了,她是自己喜欢了多年的女孩,而现在她本就是自己的女朋友。
    可是她刚刚在车上……
    既然是自己的女朋友,那她可以直说是他的女朋友,可是她一字未提。
    难道她其实不是他的女朋友?
    又或者她其实不喜欢他?
    逸晨觉得是第二个可能。
    方沥是不会骗他的。
    可若她不喜欢他,那刚刚她的神态……
    逸晨落下车窗,一阵风吹来,吹散了他的思绪。
    先搞清楚自己的失忆症到底严重到什么地步。
    方沥说过,除了刚刚那人,他身边的女孩子都会忘记,可是现在突然确忘记那个唯一不会忘记的她。
    想必他的失忆症已经越来越严重了。
    小七心里有些烦躁,脚步不自觉的放慢在街道中。
    她站在路边,望着川流不息的街道,忽然感觉现在的这一切很不可思议。
    她真的没有想到,有朝一日,她会为一个地球人而烦恼。
    虽然名义上是因为信号器而烦恼,可其实自己知道……
    哎!
    生命的奇妙大概就是不可预测的吧?!
    如以前的她,她一直坚信着自己不会来到地球,可最终,还是来了,而且还……
    突然耳边传来两个女孩子的对话,“我说你不甘心什么,人家下的本钱可是你的十倍。”
    “阿,可我这身上下可不便宜。”
    女孩子嗤笑一声“你的行头再不便宜,也没有人家那行头贵。”
    另女孩子感叹说“她也不过是个小职员,真是舍得本钱。”
    女孩子一语双关的说“醉翁之意不在酒,舍不得孩子套不着‘郎’。”
    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。
    当然,这个有意人那就是我们的小七了。
    舍不得孩子套不着郎?!
    对,要想拿回信号器,就得舍得孩子。
    不,应该是舍得下血本。
    我们的小七一向不是个烦恼久久的人。
    打定某些注意,立即蹦蹦跳跳的回家了。
    医院!
    哪怕是烈日当空的天气,拉了紫色窗帘的办公室也显得格外昏暗。
    逸晨单手插兜低着头,黑眸紧盯着手中的照片。
    “照片上的这个女孩与你过去的种种,在你脑子里,你就真的一点片段也没有?”
    逸晨放下照片,淡说“一点也没有。”
    怎么会这样呢?
    潘森在办公室走来走去,然后指着他手里的照片,“昨天是30号,你跟逸阳还有曦阳都在岛上,逸阳说昨天晚上你跟曦阳在一起一个晚上,按道理说你的失忆症不但不会复发,更不可能连曦阳都忘记了,她可是你的失忆女性症唯一记得一个女性,那为什么……”
    潘森思索,而后惊呼,“昨天晚上你是不是对曦阳做了什么?”
    后者瞟他一眼。
    人家那眼神不由得让潘森心中浮现那句一句不知当讲不当讲。
    他刚刚说的跟没说一样。
    人家逸晨本来就忘记了曦阳,怎么可能还记得昨天晚上的事情。
    不过逸晨单单对曦阳就会压抑不住情绪。
    所以昨天晚上他们两个是绝对发生了什么。
    “逸晨,要不我现在打电话叫曦阳过来问问,你不记得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,但她记得呀。”